2025 年 8 月 31 日,成都利尔康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《利尔康医疗废物 包装容器研发生产项目(分期验收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进行验收,专 家组根据《利尔康医疗废物包装容器研发生产项目(分期验收)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监测报告》,并对照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,严格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、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,提出意见如下:
一、工程建设基本情况
(一)建设地点、规模、主要建设内容
项目建设地点:四川省彭州工业开发区东三环路三段 389 号 11 栋附 102(鑫 和产业园内)
项目建设性质:新建
项目产品及规模:成都利尔康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投资 800 万元,在四川省彭 州工业开发区东三环路三段 389 号 11 栋附 102 租赁厂房,新建“利尔康医疗废 物包装容器研发生产项目 ”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 ”),环评设计建设 4 条生产线, 年产医疗卫生专用废弃物处置桶 20 万件;现实际已建成 2 条生产线,年产医疗 卫生专用废弃物处置桶 10 万件。后续 2 条生产线建成后另行验收。
本次验收产能:年产医疗卫生专用废弃物处置桶 10 万件。
主要建设内容:
主体工程:生产厂房(依托),2 条产品生产线;
贮运工程:原料、成品、半成品堆放区;
公用工程(依托):供水系统、供电系统、通风系统;
辅助工程(依托):办公区;
环保工程:废水处理设施、废气处理设施、噪声治理措施、固废治理措施。
(二)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
本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,委托成都新创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《利尔康医疗 废物包装容器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;并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,取得 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《利尔康医疗废物包装容器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
响报告表》审查的批复(彭环承审〔2024〕15 号)。2025 年 3 月 7 日,本项目 申请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(登记号:91510106066994175W001W)。项目于 2025 年 1 月开工建设,于 2025 年 3 月 6 日项目环保设施竣工。2025 年 3 月 7 日-2025 年 4 月 15 日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调试。本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无 环保投诉、违法或处罚等情况。
(三)投资情况
本项目实际总投资 800 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 42 万元,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
5.25%。
(四)验收范围
本项目的主体工程、贮运工程、公用工程、辅助工程、环保工程及其他相关 建设内容。
二、工程变动情况
根据现场勘查并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《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 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》(环办〔2015〕52 号)、〈关于印发《污染影 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》的通知〉(环办环评函〔2020〕688 号), 可知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。
三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
(一)废水
本项目不设食堂,依托园区食堂,不设置员工宿舍。生活污水进入鑫和产业 园的预处理池进行处理,经预处理池处理达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 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彭州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《四川省岷江、沱江流域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》(DB51/2311-2016)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,尾 水经致和电站的尾水渠排入青白江;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,不外排。
(二)废气
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和破碎粉尘。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(DA001)高空排放。破碎颗 粒物在密闭设备内自然沉降,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中。
(三)噪声
本项目所在厂区位于四川省彭州工业开发区东三环路三段389 号 11 栋附 102 (鑫和产业园内)。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、粉碎机、空压机等生 产设备噪声。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、基础减震、厂房隔声、合理布局、加 强管理等措施降噪。
(四)固废
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一般固废(废边角料与不合格产品、废包装 材料和不干胶废纸等)、危险废物(废活性炭、废机油、机油沾染物等)和生活 垃圾。废边角料与不合格产品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,废包装材料和不干胶废纸 等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;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处置;废活性炭、废机油、机油沾染物等分类收集,贮存于危废暂存间,定期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。
(五)其他环境保护设施
1.环境风险防范设施
(1)建设单位按环评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,并制定演练计划,配备相应的安 全防护和救援器材。
(2)建设单位对厂区进行了分区防渗。本次验收项目采用分区防渗,其中重 点防渗区为:危废暂存间采用防渗混凝土+环氧树脂漆;一般防渗区:整个生产 厂房采用混凝土地面防渗,并额外涂刷环氧树脂漆,预处理池依托鑫和产业园现 有的;简单防渗区除一般防渗区以及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区域,采用抗渗混凝土进 行一般防渗。项目采取的防渗措施能够满足要求。
2.在线监测装置
本项目废气、废水排放口不涉及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。
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均设置有性的采样/测试通道、监测孔及废气 排放口标识牌。
3.其他设施
成都利尔康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情况良好,有比较完备的环保 设施运行记录、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、三废回收利用记录。并在各污染设施及排 放口设置了环保标识牌。企业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。
4.排污许可
本项目于 2025 年 3 月 7 日,本项目申请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(登记号: 91510106066994175W001W)。
四、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
(一)环保设施处理效率
1.废水
本项目废水治理设施不具备进口采样条件,无法计算处理效率。
2.废气
由于废气进口无采样口不具备监测条件,故未监测进口数据,无法计算处理 效率。
3.厂界噪声治理设施
根据监测结果可以看出,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表 1 中 3 类排放限值要求。
4. 固体废物治理设施
本项目不涉及固废监测。
5.辐射防护设施
本项目不涉及辐射。
(二)污染物排放情况
1.废水
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pH 、悬浮物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化学需氧量检 测结果满足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表 4 中三级标准排放限值, 氨氮、总磷检测结果满足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GB/T31962-2015) 表 1 中 B 级排放限值。
2.废气
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,VOCs(以非甲烷总烃计)检测结果满足《合成 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2-2015 ,含 2024 修改单)特别排放限值;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、VOCs(以非甲烷总烃计)检测结果满足《合 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2-2015 ,含 2024 修改单)企业边界大气 污染物浓度限值。
3.噪声
本项目厂界外各噪声点昼间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 (GB12348-2008)表 1 中 3 类排放限值要求。
4.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
根据现场调查,企业按照“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 ”的原则,对固体废物 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。一般固废执行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 准》(GB18599-2020);危险废物执行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
(GB18597-2023)规定。
5.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
本项目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VOCs(以非甲烷总烃计)的排放量符 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。
五、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
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,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,对环境影响较小;各类 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,不会产生二次污染;地下水采取有效的分区防渗 措施,可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。
六、验收结论
按照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 项目逐一对照核查,成都利尔康科技有限公司利尔康医疗废物包装容器研发生产 项目审查、审批手续完备。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的各项污染防 治措施,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,符合总量控制基本原则,环境风险处于可控制水 平。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。项目具备验收条件,同意项 目通过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。
七、后续要求
1.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;
2.做好各类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、管理、处置,及时转移危险废 物,并做管理台账。
3.加强日常环境监测与管理,做好运营期敏感点声环境跟踪监测工作。
成都利尔康科技有限公司
2025 年 8月 3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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